bianxd0415 发表于 2004-5-22 00:00

我喜欢邓丽君,死掉了;

我喜欢翁美玲,自杀了;

我喜欢陈百祥,病故了;

我喜欢黄家驹,摔死了;

我喜欢张国荣,跳楼了;

我喜欢你,你自己看着办吧

xiaoshu7029 发表于 2004-5-22 00:00

楼上的是在说什么呀?

benbenlogo 发表于 2004-5-22 00:00

活着就是在犯罪!!

element 发表于 2004-5-22 00:00

仁慈的父,请原谅我,堕入我看不见的国度!~

百无禁忌 发表于 2004-5-22 00:00

顶一下

vhappy 发表于 2004-5-22 00:00

以下是引用股龙王在2004-5-21 18:47:47的发言:
勾党结社 罪8
浪费金钱 罪9
消耗时间 罪10
玩物丧志 罪11
迷上买碟 罪12
迷上线材 罪13
迷上器材 罪14
永不满足 罪15
收藏成批 罪16
影响家居 罪17
盲目改造 罪18
低端不要 罪19
直奔大奥 罪20

   嘻嘻。。。。。。

cfming 发表于 2004-5-22 00:00

up!!

windthunder 发表于 2004-5-22 00:00

upupup

lalala 发表于 2004-5-22 00:00

哈哈,都向我学习,不要开炮

raulyu_2000 发表于 2004-5-22 00:00

好贴

kanex 发表于 2004-5-22 00:00

最终还是第二十条

misia 发表于 2004-5-22 00:00

七、 本末倒置
耳机是用来干什么的?是炫耀?收藏?满足占有欲?有人把耳机买回家,各种试音碟试一遍,听听试音碟中火车轰鸣声、玻璃破碎声。分析耳机头头是道,耳机优缺点清清楚楚,对耳机的缺点更是耿耿入怀,老是琢磨着换耳机、升级。耳机不仅是用来听音的,更是用来听乐的。如果仅是听音最高级的耳机听出的玻璃破碎声,也不如你现场摔一个瓶子来的真实。有了乐你才会乐,烦恼都是自找的,忘记耳机的缺点投入到音乐中,音乐能带给我们更多快乐,欣赏音乐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这个是被耳机玩!

macintosh 发表于 2004-5-22 00:00

好帖,看来偶要改正错误了

hwkj 发表于 2004-5-22 00:00

一听耳机想睡觉,二十一罪

布鲁斯 发表于 2004-5-22 00:00

强烈支持!!

水长流 发表于 2004-5-23 00:00

看帖跟帖还要顶?二十二罪。

windthunder 发表于 2004-5-23 00:00

看贴子灌水,也是一罪

spacewing 发表于 2004-5-23 00:00

罪 什么! 呵呵 就是花钱多! 对不起家人 ! 难到整天泡吧 麻将 烂酒 嫖风 就好了! 我认为这是一种比较好的爱好! 就是要节制一点就行了!多些精力听音乐就好!

布鲁斯 发表于 2004-5-23 00:00

爱上耳机
也是罪

爱上音乐就没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3 12:40:23编辑过]

windthunder 发表于 2004-5-23 00:00

耳机是死的,人是活的,耳机无罪,音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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