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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下我在淘宝买ibasso DC02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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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0 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chrishuang1977 发表于 2019-11-16 20:05
难道七天无理由退货就活该被你们蹭吗?

对,活该

想要承诺无理由退货,又不愿接受无理由退货的损失,就收折旧费,或者做成类似运费险的保险产品。
收到的退货商品,如果非全新,就应该作为翻新商品折价出售。

既然承诺无理由退货,又不收费,退货商品当全新卖是为无信,怪消费者是为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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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0 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SuperzixKing 发表于 2019-11-16 21:05
这事情,很可能错的是这个制度,是马云,但是真正受到损失的是消费者。

哈哈  终于有人说句公道话了
锅至少有一半是淘宝的,误导来自淘宝本身,卖家已经在能做的范围内进行了解释,但买家还是没注意到。所以买家骂人不对,投诉卖家不占理,来这发帖更不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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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0 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本帖最后由 richardxq 于 2019-11-20 03:42 编辑
0423 发表于 2019-11-17 17:32
再讲个今年上半年发生的事。我所在的小区是每单元6层12户。每个单元下都有一个邮政信箱。全小区唯独我们单 ...

你错就错在一直认为卖家在钻空子,而没有发现误导的责任其实应该归咎于淘宝的“8天退货”。淘宝作为平台,有一百种方法在对用户体验影响不大的前提下,提醒买家这个8天退货和7天无理由的区别,但是他们没有做。

倒是卖家,为了减少自己的麻烦,做了本身应该淘宝完成的工作:即在联系之初就说明拆封不退。至于你要求他一遍遍重复,有点强人所难。

既然上半年刚小区刚成功了,我建议这次试着刚一下淘宝。

某些人也少来扯什么人家淘宝网页上写了,就是lz活该。实际案例中,是不是指示足够明确清晰,存不存在有意诱导、混淆,这些应该是法官来做判断。
不然的话,我有一百种办法在一个网页上说你是傻子还让你发现不了,你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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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0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chrishuang1977 发表于 2019-11-20 07:20
果然是见便宜就要占的人。

既然承诺无理由退货,又不收费,退货商品当全新卖是为无信,怪消费者是为无耻。
这是你回复的帖子最后一句,自己对号入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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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11-20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chrishuang1977 发表于 2019-11-20 08:14
一个最简单的商业逻辑都搞不清楚的人,只能像小丑一样表演满嘴喷粪。

你的商业逻辑就是把二手当全新的卖来骗消费者,如果被发现了就怪消费者遵守无理由退货条约来退货?

连风险转移都不懂来讲商业逻辑,可能就只能像你口中的小丑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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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0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本帖最后由 richardxq 于 2019-11-20 09:58 编辑
chrishuang1977 发表于 2019-11-20 09:51
承诺无理由退货,并不是鼓励消费者去白嫖的,如果消费者都去白嫖,你以为还会有无理由退货吗?

可以收折旧费啊,比如百分之15,或者一些金融手段,比如类似运费险的保险产品。

你先说把退货当全新出售是对是错,如果你觉得这个是对的,或者这是退货消费者的责任。那咱们是非观差别太大,不用浪费彼此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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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9-11-20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本帖最后由 richardxq 于 2019-11-20 13:34 编辑
chrishuang1977 发表于 2019-11-20 10:42
我有说过二手的东西应该当全新的卖吗?你找出来。你们觉得商家和消费者就应该是对立的关系吗?商家利益受 ...

不要急,我只是疑问句,不是反问。想确认一下你不是那些把商家二手当全新的卖的错也归咎到消费者头上的傻x。既然不是,我们可以继续聊聊。
回到无理由退货,我认为问题在于商家机制不健全。
我不在国内,我这边的退货机制一般是30天,考虑到物流比较慢,实际到手时间普遍在2周多。,未拆封可以全款退,消费者付运费。拆封后,一般是付运费加百分之十五折旧费。回收的产品经过检测,以翻新或者开封品折扣出售。
我认为这个机制可以比较好的防范白嫖,同时我多次说到的保险产品,也是一个方法,至于保费,保险公司比我们专业精明的多,会找出一个合理的价格。
直接取消无理由退货,对商家,厂家,消费者来说,我认为可能是三输,不过没有具体数据,很推算成本。至少对厂家和消费者肯定是不利的。

倾销问题比这个复杂的多,很难对比。简单来说,政府的职能之一就是资源再分配,维持长期的发展。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方面,人类吃了很多次亏了,这个所谓的看不见的手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强大和理性并且严重滞后。所以我支持对于反倾销与不正当竞争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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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9-11-20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哈哈哈,还是你比较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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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9-11-20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本帖最后由 richardxq 于 2019-11-20 14:06 编辑
chrishuang1977 发表于 2019-11-20 13:52
你说的退货机制很合理,可以很大限度约束白嫖这种行为,但国内目前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被一些白嫖的人滥 ...

对嘛。规则不够好,这也就是为什么你回复我的第一个回帖里,我说消费者的做法是合理的。并不是说又便宜就占,而是商家提供了这个规则,消费者在规则范围内的利用,个人认为不应过多指责。就像商家不提供无理由退货,我觉得也不应指责。但是这些做法至于是否合情,是否短视另说。
另一个帖子里我提到了,15%这种对于小型商家其实比较难,收益不够大,但是运营成本比较大,所以对淘宝来说保险产品说可能更合适
而对于厂家直营的店铺,或者京东自营这种大型商家,即使运营成本也会提高,但是收益也更大。并且形成规模后,单位运营成本也是会下降的,所以折旧费或者保险都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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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9-11-20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chrishuang1977 发表于 2019-11-20 14:16
我不认为白嫖的做法是可取的,哪怕白嫖的行为并不违背商家提供的无理由退货的规则。

咱俩只有这点看法不同
我认同所谓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因为无论什么时代什么社会,希望所有人全是好人是不现实的。从长远的历史来看,我觉得现在的人类和两千年前的人类本身并没有什么区别,进步的是规则。所以这个小问题,我们应该期待的是规则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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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9-11-20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ClareJ 发表于 2019-11-20 14:28
您说的收取折旧费是比较合理的做法,但要依国情而定。很多企业管理就很糟糕,如果增加折旧退货无疑增加管 ...

一部分内容请看我300楼的回帖。国家七天无理由退货原则本身比较笼统,关于开封这块有点模糊,实际中需要参考商家与消费者的约定。

运营成本国内外都有,不过假货掉包是个问题...您这倒是提醒了我,白嫖说不定都不是导致商家取消无理由退货的原因,掉包这事确实难防
只能一点一点互相逼着进步吧...造假与防伪的斗法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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