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标题: 通缉令??---枪手出现了!!! [打印本页]

作者: 股龙王    时间: 2003-10-10 00:00
pp大侠哈哈
作者: af2000    时间: 2003-10-10 00:00
已经删除过他20多贴,都是广告,并且警告过两次,还是没完没了的赞美PP,封了。
作者: eninem    时间: 2003-10-10 00:00
pp哥!!
哈哈
在51digi的轮胎里那个吹pp的什么马克吐温也是你啊
哈哈

好好干吧???发烧友也要钱的我理解你
要卖也多卖一点啊,怎么只卖pp啊???
希望你早日壮大经营啊
作者: musicwall    时间: 2003-10-10 00:00
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10 20:07:31编辑过]

作者: 兰沐风清    时间: 2003-10-10 00:00
是比较夸张哈^^
作者: 股龙王    时间: 2003-10-10 00:00
呵呵!原来pp大侠的分身术很好啊
作者: 听雨轩    时间: 2003-10-10 00:00
顶,

呵呵
作者: eninem    时间: 2003-10-10 00:00
我觉的人还不错的!
呵呵
至少他一直说自己是卖pp的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终于封了。
!!!
作者: 小乙    时间: 2003-10-10 00:00
其实高丝的PP,还是不错的。
作者: my111my    时间: 2003-10-10 00:00
呵呵,其实多一种选择也是好的,只不过他好象是过了一点。
作者: bingO    时间: 2003-10-10 00:00
斑竹不常现身,可效率很高。顶!!
作者: 大耳贼    时间: 2003-10-10 00:00
下次一定要注意规范呵~
作者: eninem    时间: 2003-10-10 00:00
以下是引用bingO在2003-10-10 20:05:00的发言:
斑竹不常现身,可效率很高。顶!!


我也同意[em11][em11][em11][em11][em11]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不知道斑竹的主营业务是什么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象我这种天天在坛子上的,老大也给我个斑竹当当如何,我也可以协助老大监管啊。
我每天一开机就在坛子上啊,老大能否考虑一下啊?
作者: 小乙    时间: 2003-10-10 00:00
楼上的,支持你!
作者: Vanloon    时间: 2003-10-10 00:00
我来说一下吧,楼主才来不隐瞒自己是pp的卖家,
难道说自己的东西好也有错嘛???
你们谁卖自己的东西不说自己的好????那个不是说的怎么怎么样的?
再说pp的却也是好东西,
这么我觉得没有错啊?

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吧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谢谢小乙支持。
呵呵,我愿意为坛子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啊。
作者: taigong    时间: 2003-10-10 00:00
以下是引用klakers在2003-10-10 20:19:00的发言:
不知道斑竹的主营业务是什么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不是,坛子的宗旨是不能发广告,所以按规定的确要封帖,而且老大警告过20多次。
作者: 非常走形    时间: 2003-10-10 00:00
封的有点冤,是不是因为论坛和安润有关系,而安润看温克的货价格低所以才封杀的?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hehe,有点离谱了。
作者: square00    时间: 2003-10-10 00:00
以下是引用klakers在2003-10-10 20:25:00的发言:
不是,坛子的宗旨是不能发广告,所以按规定的确要封帖,而且老大警告过20多次。


是吗??我看是两次吧~我倒~~~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那就是两次吧,不能发广告是很多论坛规矩,你曲中国最大的SNEAKER网站好鞋看看也是一样。
作者: jahlover    时间: 2003-10-10 00:00
B4枪手~
作者: Nautilus    时间: 2003-10-10 00:00
怎么会这样,pp呀。哈哈~!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PP还是不错的说。
你是HCLUB的那个?
作者: kinda    时间: 2003-10-10 00:00
klakers要当斑竹吗?
很辛苦的说,说话还得小心谨慎
贫民多自在,^-^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主要是我天天都在坛子上,可以起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又不是想搞的高高在上,老大没时间处理的事情我可以帮忙啊,专业水平也许不够,但是不会讲错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作者: 已凉    时间: 2003-10-10 00:00
得饶人处且饶人~
作者: kinda    时间: 2003-10-10 00:00
呵呵,那我支持你哦
作者: eninem    时间: 2003-10-10 00:00
以下是引用klakers在2003-10-10 20:21:00的发言:
象我这种天天在坛子上的,老大也给我个斑竹当当如何,我也可以协助老大监管啊。
我每天一开机就在坛子上啊,老大能否考虑一下啊?

强烈支持!![em08]
作者: klakers    时间: 2003-10-10 00:00
谢谢,32楼说的应该。
不过不能在这里说了,否则就有违“坛规”了。
作者: 小乙    时间: 2003-10-10 00:00
其实PP,他人还是不错的,也比较谦虚。开始的时候是有点过,但是也给我们带来过帮助,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帮助的。
作者: 已凉    时间: 2003-10-10 00:00
以下是引用klakers在2003-10-10 20:56:00的发言:
谢谢,32楼说的应该。
不过不能在这里说了,否则就有违“坛规”了。

也支持你任版主一职
作者: 再生恋    时间: 2003-10-10 00:00
呦,本来打算看热闹呢,原来给封了。

说实话,本来对pp没什么感觉,
可是那位哥哥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的
逢px200必反,见个人就说pp好,他卖的pp便宜
我就受不了
一看到pp
就想起个名词:托儿

教训啊,做什么都千万不能过分
作者: lele1983    时间: 2003-10-10 00:00
也太严重了点吧
作者: archuang    时间: 2003-10-10 00:00
好象也有px党吧
作者: eninem    时间: 2003-10-10 00:00
以下是引用archuang在2003-10-10 21:44:00的发言:
好象也有px党吧


肯定,也有人说300 400想买个
大家都说px200,平衡~~~~~~~~~
哈哈,再加上pp哥来个pp低音把px甩出5条街

哈哈,真的蛮好玩的
[em11][em11][em11][em11]
pp哥人蛮好的,其实pp音质也不错的
作者: 那些花儿    时间: 2003-10-10 00:00
啊 我差点就买了他的PP呀 `~~~辛亏~~~~
作者: 股龙王    时间: 2003-10-10 00:00
怕怕 我是ak党阿!哈哈!
作者: eninem    时间: 2003-10-10 00:00
以下是引用那些花儿在2003-10-10 21:58:00的发言:
啊 我差点就买了他的PP呀 `~~~辛亏~~~~




买了也没什么啊???他还是讲信用的
买他的跟买别人的都没区别的
作者: godlike    时间: 2003-10-10 00:00
人家靠这个吃饭啊,大家也不用赶尽杀绝呐
作者: foodoo    时间: 2003-10-10 00:00
鉴于PP造成的恶劣影响,大家谈所有斑竹元老一致通过一下判决:拖出去,坐奥菲斯电椅
作者: 小乙    时间: 2003-10-10 00:00
不要这样说PP了。不好了!
作者: eninem    时间: 2003-10-10 00:00
以下是引用godlike在2003-10-10 22:04:00的发言:
人家靠这个吃饭啊,大家也不用赶尽杀绝呐


有良心的人!!!!!!
作者: RickyLeung    时间: 2003-10-11 00:00
同情ING,怎么说大家在一起都是兄弟吗,唉……
作者: 易斌    时间: 2003-10-11 00:00
不过话说回来~最近说pp的人们是有点。。。


高斯开始热了吗?
作者: RickyLeung    时间: 2003-10-11 00:00
呵呵,不知道啊,前段时间888&500热,现在就PX200跟PP热,不知明天又会是什么
作者: 易斌    时间: 2003-10-11 00:00
呵呵~~~最近捧高斯的人好像疯了一样~见人就杀~


奥菲诗~?闪开~

看我pp神拳~外加250摆腿~
作者: wangxianyi    时间: 2003-10-11 00:00
原则既然定下来了,执行了也就算了。
以后大家都注意不就OK了?
作者: RickyLeung    时间: 2003-10-11 00:00
好一套失落了的KOSS花拳秀腿,差点被武林遗忘
作者: 易斌    时间: 2003-10-11 00:00
哈哈~~~~~~~~koss那些东西可花不起来~


如果它能把耳机外形做成ath那样~也许我会对他有好感得多~
作者: RickyLeung    时间: 2003-10-11 00:00
以下是引用易斌在2003-10-11 1:13:00的发言:
哈哈~~~~~~~~koss那些东西可花不起来~


如果它能把耳机外形做成ath那样~也许我会对他有好感得多~


你的老婆一定的PLMM。
作者: 易斌    时间: 2003-10-11 00:00
还没老婆哪~


虽然想用w100骗gf当老婆~可还在筹备中~~~~~~
作者: eninem    时间: 2003-10-11 00:00
以下是引用易斌在2003-10-11 1:16:00的发言:
还没老婆哪~


虽然想用w100骗gf当老婆~可还在筹备中~~~~~~


好计[em09][em09]
作者: kosonchen    时间: 2003-10-11 00:00
看到大家对PP哥谈论得那么火,我在他那买过PP,很便宜,他人也不错。
作者: 饶平秃鹰    时间: 2003-10-11 00:00
“温克”我虽然没见过他,不过在QQ上跟他聊过,确实是觉得人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没有必要这么严重封ID吧?
作者: wenkexiong1    时间: 2003-10-11 00:00
本来不想来的,可是发现还是有很多网友人不错,为我说了点公道点的话,楼主你为什么删掉你的发言呀,我不介意的,我又没说谎,KOSS PP是很适合听流行和摇滚呀,在别人听这种风格的音乐下推荐一下不可以????
我早就说我是卖耳机的,大家没看到????
那个叫“那些花儿”的MM,我好伤心呀,我骗过你吗?你不是喜欢听摇滚吗,MM玩耳机本来想支持一下的,亏点半送给你得了(当时希望你对我会有点好感),可是。。。。。。

第一次用MJ,不知大家还认不认实我!
作者: ElkyXu    时间: 2003-10-13 00:00
楼主呀,其实你说PP好也没错,自己喜欢的东东就向大家推荐也是好事嘛,可是你老在不适合的时候在不适合的地点在不适合的耳机面前况捧PP,我们就不得不认为有枪手嫌疑了。爱好者和枪手是有区别的,爱好者会向朋友们推荐几款不同风格的耳机让他们自己感受,而你就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在别人的贴子里根一句PP的低音比XXX(我记得你这里曾用过PX100/200,HD600等等)好了几条街!唉,这不是枪手是什么呀?
作者: sailing2000    时间: 2003-10-13 00:00
就为这个好象楼上的兄弟和你还发生了争论,我也争了两句就懒的说了。

你是不是还有几个托,我发现好象有。

没有办法,如果有人听你的,就怪他(她)自己没有辨别力吧
论坛上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自己看着办吧。
作者: 股龙王    时间: 2003-10-13 00:00
呵呵!枪手的定义太广了阿,每个写评测的人都可以是枪手的,但是这个东西要是有一定素质,说它好也没啥,为这个很多人已经争论很多次了呵呵
作者: wenkexiong1    时间: 2003-10-13 00:00
以下是引用sailing2000在2003-10-13 11:18:00的发言:
就为这个好象楼上的兄弟和你还发生了争论,我也争了两句就懒的说了。

你是不是还有几个托,我发现好象有。

没有办法,如果有人听你的,就怪他(她)自己没有辨别力吧
论坛上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自己看着办吧。

拿你没办法,人家只不过也喜欢这个耳机,你们想得太那个了吧,
有一句话来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有点像!
作者: sailing2000    时间: 2003-10-13 00:00
以下是引用股龙王在2003-10-13 13:41:00的发言:
呵呵!枪手的定义太广了阿,每个写评测的人都可以是枪手的,但是这个东西要是有一定素质,说它好也没啥,为这个很多人已经争论很多次了呵呵


龙王,你不要认为我诬蔑他了。
他发的贴我全都看过,从他注册到现在的。
第一次受挫大概是在2002年夏天,那是穷人也发烧兄弟,写了一个精华贴,给pp来个定论,结论是pp还不如35,从各方面评论了35和pp,px100,结论是35必将顶替pp,px100顶替35,估计给此人打击不小。
时隔快一年了,又死灰复燃。
还有几个刚注册的小子和他一唱一和。我不是管理员。如果我是,先查ip地址范围,一查一个准,看他还狡辩。
还自称君子,可笑
作者: wenkexiong1    时间: 2003-10-13 00:00
以下是引用sailing2000在2003-10-13 15:15:00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股龙王在2003-10-13 13:41:00的发言:
呵呵!枪手的定义太广了阿,每个写评测的人都可以是枪手的,但是这个东西要是有一定素质,说它好也没啥,为这个很多人已经争论很多次了呵呵


龙王,你不要认为我诬蔑他了。
他发的贴我全都看过,从他注册到现在的。
第一次受挫大概是在2002年夏天,那是穷人也发烧兄弟,写了一个精华贴,给pp来个定论,结论是pp还不如35,从各方面评论了35和pp,px100,结论是35必将顶替pp,px100顶替35,估计给此人打击不小。
时隔快一年了,又死灰复燃。
还有几个刚注册的小子和他一唱一和。我不是管理员。如果我是,先查ip地址范围,一查一个准,看他还狡辩。
还自称君子,可笑

[/quote]
只有你这种BT的人才想得这么复杂,可笑!
作者: 股龙王    时间: 2003-10-13 00:00
呵呵 你们是不是有过节我不太清楚,还是友好相处吧?
不过我恰好听过 c35 和 pp  pp还是胜过的,当然都不是高级耳机,只算是随声听玩玩流行音乐的入门而已,好的耳机最少800多元的,呵呵
作者: wenkexiong1    时间: 2003-10-13 00:00
呵呵,好笑,
我那时还不知道有个什么耳机论坛呢,
“第一次受挫大概是在2002年夏天,那是穷人也发烧兄弟,写了一个精华贴,给pp来个定论,结论是pp还不如35,从各方面评论了35和pp,px100,结论是35必将顶替pp

那只能说明那人有毛病!
作者: sailing2000    时间: 2003-10-13 00:00
心里有鬼
作者: sailing2000    时间: 2003-10-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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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冤枉你了,是今年夏天
作者: ElkyXu    时间: 2003-10-13 00:00
呵呵,龙王你要是从评论的角度来看他说的也没错,PP的确有他的龙点嘛,不过我们抗议的是他在这里打广告,扭曲实事(我指他号称PP低音好过HD600等事),扰了论坛清静。WENKEXIONG 你要是想卖东西的话,学学鱼和鹰他们,说事要客观全面,对买主负责,别什么什么就一个PP好,再说,我们这有鱼和鹰他们就很不错了,不需要你这样JS!
作者: wenkexiong1    时间: 2003-10-14 00:00
以下是引用ElkyXu在2003-10-13 18:12:00的发言:
呵呵,龙王你要是从评论的角度来看他说的也没错,PP的确有他的龙点嘛,不过我们抗议的是他在这里打广告,扭曲实事(我指他号称PP低音好过HD600等事),扰了论坛清静。WENKEXIONG 你要是想卖东西的话,学学鱼和鹰他们,说事要客观全面,对买主负责,别什么什么就一个PP好,再说,我们这有鱼和鹰他们就很不错了,不需要你这样JS!

如果你做生意,一定是大大的JS!
作者: ElkyXu    时间: 2003-10-14 00:00
哈哈,没错我就是JS,你要来我这买耳机我非卖个MDR-808,告诉你比HD600低音好,还便宜,1300元
作者: wenkexiong1    时间: 2003-10-14 00:00
以下是引用ElkyXu在2003-10-14 10:03:00的发言:
哈哈,没错我就是JS,你要来我这买耳机我非卖个MDR-808,告诉你比HD600低音好,还便宜,1300元

是呀,你不是还说如果你卖PP,要卖多少钱来的??我不记得了!呵呵,只有这种JS头脑才想得到呀,服你了
作者: wenkexiong1    时间: 2003-10-14 00:00
以下是引用ElkyXu在2003-10-13 18:12:00的发言:
呵呵,龙王你要是从评论的角度来看他说的也没错,PP的确有他的龙点嘛,不过我们抗议的是他在这里打广告,扭曲实事(我指他号称PP低音好过HD600等事),扰了论坛清静。WENKEXIONG 你要是想卖东西的话,学学鱼和鹰他们,说事要客观全面,对买主负责,别什么什么就一个PP好,再说,我们这有鱼和鹰他们就很不错了,不需要你这样JS!

我说过如果用KOSS PP听流行和摇滚不爽的话,一周之内无条件退货的吧?
作者: 魑魅魍魉    时间: 2003-10-20 00:00
呵呵,PP哥可是遇到麻烦了。。。。。。。。。

信誉这个东西一旦毁了就没法再建立了 ,  无论什么原因毁的。
作者: wenkexiong1    时间: 2003-10-23 00:00
说到信誉这个问题上了吗????
作者: musicwall    时间: 2003-10-23 00:00
好了,请不要再争吵了,PP只要不再乱发广告,大家也不要再揪着以前的小辫子不放,另外PP也多学习一些,增加自己的能力,这样在讨论时也能给出准确的意见。
作者: FF4587    时间: 2003-11-18 00:00
支持斑竹
作者: macintosh    时间: 2003-11-21 00:00
算了吧,下不为例
作者: kinda    时间: 2003-11-21 00:00
标题: 通缉令??---枪手出现了!!!
事情已经过去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10 21:41: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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