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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楼氏动用337条款,把飞傲等耳机生产厂商列为侵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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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0 19: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国楼氏这次动用337条款,除了针对生产动铁单元的倍声,另外把众多耳机生产厂商列为侵权对象,包括国内的飞傲、飞朵,以及国外的JH等知名企业。刚才咨询了一下飞傲和飞朵,实际上这两家企业都只有早期的一款耳机用过倍声的单元,现在大量使用楼氏的单元。所以很难理解楼氏把自己的客户列为打击对象。楼氏发给厂商的通知内容下周应该能知道,到时候看看具体是什么意思。

对于动铁单元,有些不了解的人可能觉得很神秘,其实自从当年楼氏苏州工厂解散,搬迁到国外,那些原来在楼氏工厂的工程师纷纷自主创业开办动铁单元企业(倍声、亿欧得等),另外还有一些低端的动铁单元厂商涌现,动铁单元不说烂大街,起码是已经有一定的竞争性了。

当然在动铁领域楼氏的专利是最多的,倍声这个企业不熟,亿欧得的工厂我曾经去过,所以比较了解,他们的产品都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从国内到国外楼氏都没起诉过他们。另外就是声扬也是生产高端动铁单元的老牌厂商,有不少耳机也在用。所以动铁单元也说不上什么很高的科技,或者被楼氏完全垄断等。要替代也简单。

另外因为楼氏的行业领先地位,国内的一些动铁单元基本是按照楼氏的型号对应生产,参数和声音特性接近,连调音的改动都很小。

所以我个人真没看懂楼氏针对自己的客户、知名耳机企业也动用337条款,因为他们的产品是可以简单替代的。虽然说有些消费者可能在以前的宣传里认为楼氏单元是高大上的代名词,但是在中美贸易战激烈的关口,楼氏向无辜的中国耳机企业下手,这个激起的愤怒可能会有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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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0 19: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公司间打官司而已 也不一定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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