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991|回复: 0

【音乐分享】王菲-菲靡靡之音 SACD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20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北京市
专辑中文名: 菲靡靡之音: 菲靡靡之音
歌手: : 王菲
音乐风格: 流行: 流行
资源格式: ape
发行时间: 1995年: 1995年
地区: : 台湾
语言: : 普通话
简介: :



专辑介绍:
1995年 推出王菲『菲靡靡之音』专辑,重唱偶像邓丽君的成名金曲。特色独具的唱腔与颇富新意的音乐制作,不但赋予旧曲全新生命,更获得各方一致的赞赏与热烈回响。1995年 推出王菲『菲靡靡之音』专辑,重唱偶像邓丽君的成名金曲。特色独具的唱腔与颇富新意的音乐制作,不但赋予旧曲全新生命,更获得各方一致的赞赏与热烈回响。
其中的《雪中莲》,《你在我心中》,《但愿人长久》,《君心我心》,《初恋的地方》,《南海姑娘》,《翠湖寒》等唱得非常的好听。后来看了些报章杂志,评论家们对王菲的这张《菲靡靡之音》好评如潮,唱片“倍受好卖”。听了邓丽君的演绎再来听王菲的出色演唱,王菲她那极富说服力的全新演绎,宛如新一代歌后向第一代歌后致敬,满怀敬意而又有风度你会觉得,真正的新一代歌后当真非她莫属!而且我敢说,无论香港,台湾,大陆和其他华语地区,有此实力和气魄,敢正正规规地翻唱邓丽君的歌,而且又唱得那么好的歌手也只有王菲一人。其中的《雪中莲》,《你在我心中》,《但愿人长久》,《君心我心》,《初恋的地方》,《南海姑娘》,《翠湖寒》等唱得非常的好听。后来看了些报章杂志,评论家们对王菲的这张《菲靡靡之音》好评如潮,唱片“倍受好卖”。听了邓丽君的演绎再来听王菲的出色演唱,王菲她那极富说服力的全新演绎,宛如新一代歌后向第一代歌后致敬,满怀敬意而又有风度你会觉得,真正的新一代歌后当真非她莫属!而且我敢说,无论香港,台湾,大陆和其他华语地区,有此实力和气魄,敢正正规规地翻唱邓丽君的歌,而且又唱得那么好的歌手也只有王菲一人。
王菲的出现,令香港歌坛有了一点生气,执迷不悔﹑胡思乱想﹑十万个为什么?虽然都是「影印」别人,然始终有她独特的风格,讨好自己,更是出色之作,这次翻唱邓丽君老歌,亲自挑选非太熟的歌曲,重新编曲,重新演绎,完全是王菲式,刻意摆脱邓丽君的影子。王菲的出现,令香港歌坛有了一点生气,执迷不悔﹑胡思乱想﹑十万个为什么?虽然都是「影印」别人,然始终有她独特的风格,讨好自己,更是出色之作,这次翻唱邓丽君老歌,亲自挑选非太熟的歌曲,重新编曲,重新演绎,完全是王菲式,刻意摆脱邓丽君的影子。
但,邓丽君是她偶像,不知听过她的歌曲多少遍,深印于脑中,完全不带任何邓丽君风格并非易事,因此,部份地方听上去仍容易令人联想起邓丽君的声音,而且,王菲的声底与邓丽君实在有点相似但,邓丽君是她偶像,不知听过她的歌曲多少遍,深印于脑中,完全不带任何邓丽君风格并非易事,因此,部份地方听上去仍容易令人联想起邓丽君的声音,而且,王菲的声底与邓丽君实在有点相似
。。
翻唱老歌从来比推出新碟的路难走,因为别人先入为主,新歌则像一张白纸,无从比较。王菲此举实在相当冒险,不过,她只为一偿心愿,好不好卖,别人的评语好坏与否,绝对影响不到正在北京休假王菲的心情。翻唱老歌从来比推出新碟的路难走,因为别人先入为主,新歌则像一张白纸,无从比较。王菲此举实在相当冒险,不过,她只为一偿心愿,好不好卖,别人的评语好坏与否,绝对影响不到正在北京休假王菲的心情。
此碟仍由梁荣骏监制,十三首歌曲并非首首皆为人熟悉,可是王菲又能赋予老歌新生命,让老歌再活一次。菲靡靡之音是王菲起的名字,意思明显不过,说邓丽君的歌曲非庸俗不堪,为当年受此指摘的邓丽君作出大平反。此碟仍由梁荣骏监制,十三首歌曲并非首首皆为人熟悉,可是王菲又能赋予老歌新生命,让老歌再活一次。菲靡靡之音是王菲起的名字,意思明显不过,说邓丽君的歌曲非庸俗不堪,为当年受此指摘的邓丽君作出大平反。
专辑曲目::


01.雪中莲01.雪中莲
02.你在我心中02.你在我心中
03.但愿人长久03.但愿人长久
04.君心我心04.君心我心
05.初恋的地方05.初恋的地方
06.南海姑娘06.南海姑娘
07.假如我是真的07.假如我是真的
08.翠湖寒08.翠湖寒
09.黄昏里09.黄昏里
10.奈何10.奈何
11.一个小心愿11.一个小心愿
12.又见炊烟12.又见炊烟
13.原乡情浓13.原乡情浓


网盘链接:http://dl.vmall.com/c07vluau8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4-3-28 19:1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