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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古典、流行,需要争夺吗?
下面是引用jeff312于2005-10-06 12:28发表的古典、流行,需要争夺吗?:
古典和流行的争议,居然吵到这里来了,也好也好,我顺便来说说。
作为一个具备还算良好艺术修养的人(通读过起码一打的艺术理论名著,而且幼年学过钢琴,虽然天赋不好呵呵),我想至少我的话不至于变成为自己的爱好辩护的辩稿(尽管我最擅长写了,曾经是大学里的辩手,哈哈)。
我认为,音乐在境界上的分类,不应该以“古典”、“爵士”、“流行”、“摇滚”来区别,这太生硬了,这些名字只不过体现了这些音乐类型在表现形式上的区别,是没有资格作境界高低的标杆的。如果真的要寻找一个标杆,那就是“忠诚”。“忠诚”有几个含义:一方面,作品忠于人类的基本感情;一方面,作品忠于自己心目中的艺术至尊;再一方面,作品忠于时代的特征。作曲技巧则是依附于上面三个目的的,算然并不是最重要,但好的技巧能够把作者的思想和作品的表达完全贯通,从而避免“辞不达意”的遗憾。上面这三方面都能够做到,那才是真正的神品,而说到这里,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贝9(当然不是说它是唯一的一个)。而在流行、摇滚的作品中,我还没有发现这样伟大的作品,尽管有许多已经非常优秀,或许现在的土壤还不能产生那样的天才。
....... 午休,洒家在办公室放贝9,一同事大吼:求求你,杀了我吧。
搞得洒家不敢再放老贝,顶多莫扎特、泰勒曼之类。同事听了不再做寻死壮,却神情萎靡,睡眼惺忪,问:这就是传说中的摇篮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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