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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表于 2005-10-6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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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古典、流行,需要争夺吗?
古典和流行的争议,居然吵到这里来了,也好也好,我顺便来说说。
作为一个具备还算良好艺术修养的人(通读过起码一打的艺术理论名著,而且幼年学过钢琴,虽然天赋不好呵呵),我想至少我的话不至于变成为自己的爱好辩护的辩稿(尽管我最擅长写了,曾经是大学里的辩手,哈哈)。
我认为,音乐在境界上的分类,不应该以“古典”、“爵士”、“流行”、“摇滚”来区别,这太生硬了,这些名字只不过体现了这些音乐类型在表现形式上的区别,是没有资格作境界高低的标杆的。如果真的要寻找一个标杆,那就是“忠诚”。“忠诚”有几个含义:一方面,作品忠于人类的基本感情;一方面,作品忠于自己心目中的艺术至尊;再一方面,作品忠于时代的特征。作曲技巧则是依附于上面三个目的的,算然并不是最重要,但好的技巧能够把作者的思想和作品的表达完全贯通,从而避免“辞不达意”的遗憾。上面这三方面都能够做到,那才是真正的神品,而说到这里,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贝9(当然不是说它是唯一的一个)。而在流行、摇滚的作品中,我还没有发现这样伟大的作品,尽管有许多已经非常优秀,或许现在的土壤还不能产生那样的天才。
从另一个角度看,古典和其他类别的音乐是不太好横向比较的,因为古典音乐的绝大多数都是历史的产物,在流传到我们手中之前,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历史的磨砺。由于古典音乐的黄金时代并不是随便哪个曲子都是上品,有许多庸俗的作品都在历史车轮的碾压下湮灭了,这剩下来的这些精品,则毫无疑问成为全人类的宝贵财富,是真正高境界的音乐(当然也不是一刀切的“高明”,比如柴一钢协和贝四钢协比起来就底蕴不够)。而现在的流行、摇滚则让让我们不好判断,“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本身就比较低劣的那一批不必说了,但那些优秀的作品究竟能在历史上占据什么样的位置,则没有人能够有所定论,大多不过是猜测,再权威的人也作不得数的。
这样,我们对这个问题也许能有一个比较透澈的看法了。流行和摇滚是这个时代的特征,因此有许多人喜欢那是很正常的一件事。然而,即使是你真心的被某流行歌曲所深深打动,也未必就能说明这首曲子的境界就够高了。历史上,罗西尼的音乐红极一时并挤兑了晚年的贝多芬,那时的人们是怎样想的,他们难道就不真诚地喜欢罗西尼吗?可是历史还是证明了贝多芬远比罗西尼高明,尽管罗氏相当优秀。结论大概是,真正的古典爱好者(不包括那些附庸风雅的人)尽管不能证明自己一定比流行乐迷高明,却在大部分情况下是拥有更高境界的,因为我们所着迷的那些东西,经过历史的洗刷,出错的机会比较小。流行乐迷则需要冒一定的险,因为他们所喜欢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变成可怜的过时货色,渐渐被人遗忘。
说了半天,没说爵士。我倒是认为,爵士应该和民族音乐更接近一些,更原始的位置上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它跟劳动号子差不多哩。不过在观察了民族乐派在古典音乐中发展的情况我们发现,虽然民族乐派拥有众多极其优秀的作品,作品的魅力也极其巨大,但还是没有达到我开始说到的那三个“忠诚”集于一身的境界,也就是贝9那个档次的境界。民族音乐、爵士音乐,还需要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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