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2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已解决] 举报碰瓷行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7-12 01:5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天津市
论坛ID为here00的用户多次语言挑衅烧友  导致烧友冲动反击  然后被熟知论坛规则的他投诉  我认为这是一种网络碰瓷行为 请管理员参考他的帖子
http://www.erji.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28948&extra=page%3D1
本贴一楼由他所发  激起民愤  并且有贬低其他器材的嫌疑  动机不明  

2
发表于 2016-7-12 02:2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日本
本帖最后由 here00 于 2016-7-12 02:41 编辑

别人有自由评价器材好坏的权利,我还赞扬过何庆华,杨菁,斯巴克呢。谁规定一定要赞扬,不允许批评。器材是好货还是坑货还是一般烧友心中自有一杆秤。论坛不是一言堂,每个人也自有自己评定器材的标准。首先骂人的是你,随后你恶意泄露论坛用户隐私这就不单单是品德的问题了。你第一次骂人是在88楼,到第二次恶意泄露用户隐私是在89楼,2层楼是连着的,从属于一般违规的人身攻击到你恶意泄露他人账号信息这种网络犯罪之间的过渡全都有你一人完成,88楼和89楼之间没有楼层挑衅你。别人和你有多大仇啊?轮到你用去泄露隐私这种极端方式报复。最后,谁首先发起人身攻击才是网络碰瓷行为,还有评论器材就别扯到人身上,楼主说别人是狗啊,让别人做鸭啊,泄露隐私啊,宣称自己为键盘侠论坛泄露隐私不用负责啊,怂恿互相曝光隐私啊,这些行为不但无视论坛规则,还严重危害论坛用户个人隐私安全。

QQ截图20160712023935.png (47.86 KB, 下载次数: 51)

QQ截图20160712023935.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6-7-13 18: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自己喜欢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4-4-25 07:08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