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005|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分享有礼晒单活动】分享飞傲新品使用体验,赢取总额22400元奖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8-16 1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本帖最后由 飞傲推广员 于 2017-10-12 11:32 编辑

活动背景
为了让还未购买我司新品的用户能更好地了解产品,我们鼓励成功购买了产品的用户通过各种社交媒
体、网络平台分享真实的使用体验来赢取多重丰厚大礼!既能帮助到想要购买的用户,又能为自己赢
取优惠甚至大礼,何乐而不为呢?一起来参加吧!
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10月15日 (18:00截止)
  注:考虑到我们的Q1MKII近期才恢复发货,很多消费者最近才有机会购买,应大家的要求,也为了
  让更多购买了其他新品的用户参与进来,我们决定将该分享活动的截稿日期延期至10月31日18:00时

二.参与对象:
凡购买了飞傲以下机型的用户,包括:F5、F9、X7MK2、X3MK3、X1II红色、X5III+MSR7套餐、X5III+
DN2002套餐、Q1MK2以及即日起至10月15日期间上市的新品。

三.参与方式:
通过微博,贴吧,今日头条,知乎,耳机大家坛,imp3,什么值得买,数字尾巴,Chiphell 等公开平
台分享产品使用体验(包含3张以上飞傲产品实物图片 + 100字以上真实使用体验评论)。
注:凡是以上新品,如果用户在此活动之前已经分享过,只要符合要求同样具有参与资格,不需要重
复发帖。

晒单成功后,请将分享链接、20位产品防伪码(刮开涂层)以及购买截图(在线购买的购买凭证或者
实体店购买的发票)发送到飞傲活动邮箱activity@fiio.net

四.活动奖励:
1、飞傲商城价值100元的优惠劵F码(*F码限用于满500减100,详情请见文末注意事项1)
2、优秀分享文回报(*由飞傲公司在活动结束后选出,并对评选标准拥有最终解释权)
2.1 大奖1名,奖金5000元
2.2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
2.3 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
评选标准:此次活动的目的旨在将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有需要的用户,所以文章需真实反映我司
产品的优缺点,不接受肆意吹捧等不真实的文章;为了扩大宣传范围,建议大家分享的时候不要太过于
集中于某个/些平台,尽可能的分散平台进行分享。
因此,我司会根据文章的文笔、内容、图片质量、阅读量、评论量、转发量以及兼顾各平台的公平性等
综合评选标准选出以上奖项。

3、随机抽大奖(*在活动结束后,我们会对所有投稿人员随机抽取以下奖项):
3.1 大奖1名,奖金2000元
3.2 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
3.3 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元
注:届时会另行公布具体抽奖细则。

五.注意事项
1) F码相关使用事项
1.1 F码发放时间:在收到邮件7个工作日后,我们会再次核查分享文链接是否有效;核查之后会将F码
通过邮件告知;
1.2 F码有效期限:2017年11月30日前;每个F码限用一次;
1.3 F码使用平台:飞傲官网商城 (http://www.fiio.cn/shop); 购买满500元产品方可使用,即满
500减100;
1.4 F码使用方式: 在飞傲官网商城选好所需产品
a) 联系客服并告知F码,待客服验证后给予修改价格;或者 b) 直接全额付款购买,在付款备注上填
写F码,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100元优惠差价通过支付宝退回;
1.5 购买优惠仅限交易成功订单,申请退货及取消订单均将取消优惠;

2) 每个成功购买新品的用户每个型号只有一次分享赢大奖的机会;

3)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州飞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2
发表于 2017-10-11 22: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宁夏银川市
刚买的飞傲播放器,还没收到,活动能延期吗?让更多消费者参与其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2 11: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ADB 发表于 2017-10-11 22:13
刚买的飞傲播放器,还没收到,活动能延期吗?让更多消费者参与其中

您好,考虑到我们的Q1MKII近期才恢复发货,很多消费者最近才有机会购买,应大家的要求,也为了让更多购买了其他新品的用户参与进来,我们决定将该分享活动的截稿日期延期至10月31日18:00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4-4-26 15:33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