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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开奖】2017 HIFIMAN“R2R”冬季新品发布会,诚邀烧友莅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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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2-8 11:53

正文摘要:

本帖最后由 头领科技 于 2017-12-21 19:01 编辑 各位烧友,2017 HIFIMAN“R2R”冬季新品发布会在即,诚邀各位烧友莅临!QQ联系481615054(HIFIMAN豆豆),发送【发布会城市+姓名+电话】即可报名(报名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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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领科技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发表于 2017-12-23 12:40
hawklch 发表于 2017-12-22 10:23
您分析的有道理,再请您注意一下男人家的第二次活动贴,其中提到以ID等级评定奖项高低。我们这第一次活动 ...

您好,本次活动的评选并不涉及ID等级评定奖项高低。第二次抽奖活动等级高低是评选因素之一,两次规则不同。
hawklch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发表于 2017-12-23 09:14
aassdd 发表于 2017-12-23 07:48
我也是一等奖,和你一样的遭遇。诬我同一IP多个账号,还好管理员及时站出证明清白。最终解释权在商家手里 ...

管理员是我去投诉区发帖请来的,作为当事人要据理力争啊
aassdd 来自 福建省福州市 发表于 2017-12-23 07:48
本帖最后由 aassdd 于 2017-12-23 07:50 编辑
hawklch 发表于 2017-12-21 21:50
您也是么?同惜……

我也是一等奖,和你一样的遭遇。诬我同一IP多个账号,还好管理员及时站出证明清白。最终解释权在商家手里,能否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就考验是什么样的商家了。
tkkjf0571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 发表于 2017-12-23 07:21

有几位朋友发私信讲我是特等奖,我非常感谢的,按照活动规则算下来的确是我中的奖,目前我是最大的受害者,我要给头领科技时间,等一个说法。感谢心怀公平正义,讲规则诚信讲原则,讲契约精神的朋友!
幸福木耳朵 来自 江苏省连云港市 发表于 2017-12-22 10:52
其实我更加期待新旗舰的售价是多少
hawklch 来自 江苏省 发表于 2017-12-22 10:23
本帖最后由 hawklch 于 2017-12-22 12:26 编辑
blueslash 发表于 2017-12-22 09:19
这你就说错了。
1,你误解了活动的本末关系。这个活动是抢楼的——既不是征文的,也不是转发的——因此 ...

您分析的有道理,再请您注意一下男人家的第二次活动贴,其中提到以ID等级评定奖项高低。我们这第一次活动贴在初始没有附加这一条,等到第一轮筛选后附加了这些说明,而开奖后又删除了这些说明。

这些恐怕能反映一些问题吧,我所理解的东西并非没有依据。

我也没有非议附加这些限制的本意,商人逐利无可厚非。可举办活动应该按照初定的条款一步到位。如果条款本身不完善,那么本次活动就将错就错,在第二次活动及时补充就是,前后反复非大厂风范也。
blueslash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发表于 2017-12-22 09:19
hawklch 发表于 2017-12-21 21:41
筛选等级比较高的、影响力比较大的坛友作为宣传的手段可以理解。但是你们应该在最初就说明白,而不是变来 ...

这你就说错了。
1,你误解了活动的本末关系。这个活动是抢楼的——既不是征文的,也不是转发的——因此其出发点就是通过普惠扩大宣传面,就是尽量扩大到小鱼小虾都能得奖,才能符合活动本身的目的。如果找老烧,那么让大烧写文就好了;如果要个人影响力,可以搞转发量的比赛。
2,所以你没注意这背后的问题。最后这个结果,如果说确实是把小鱼小虾砍掉了,那么可能是因为怕得罪部分老烧,怕产生负面——因为有些群里老烧说些坏话,还是挺能带动一些人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其实商家也怕这种尴尬,夹在中间两难。最好以后少搞这种目的和结果不一样的活动,这次这样搞,下次初级用户就不太愿意来顶贴了。
彼岸的幸福 来自 北京市 发表于 2017-12-21 23:22
本帖最后由 彼岸的幸福 于 2017-12-21 23:25 编辑
头领科技 发表于 2017-12-21 18:20
您好,奖项设置:以截至2017年12月18日00:00的最后一层为总楼层数(以论坛服务器时间为准)  感谢您的提 ...

麻烦您去看一下版主举办的活动,针对最终时间的表述方法,例如,活动时间:2017年5月10日22:00截止

这样的话,最终时间是到22点00分59秒,这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您这次活动的时间说的是截至12月18日00:00, 那最终时间应该是12月17日23点59分59秒吧。。
截止和截至意思不一样吧

这次活动的意思不就是截止到12月17日的最后一刻,为毛还要在12月18日再多算上1分钟





hawklch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发表于 2017-12-21 21:50
aassdd 发表于 2017-12-21 21:46
哇,你也是一等奖,本来管理员也建议改判的,不知怎么就删了。确实可惜

您也是么?同惜……
hawklch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发表于 2017-12-21 21:49
扬帆起航123 发表于 2017-12-21 21:45
结果已经公布,他们是不会改的了,只能接受,唉,不知道说什么好。

明白,就如同足球比赛一样,裁判哪怕是误判也得认。
aassdd 来自 福建省福州市 发表于 2017-12-21 21:46
hawklch 发表于 2017-12-21 21:41
筛选等级比较高的、影响力比较大的坛友作为宣传的手段可以理解。但是你们应该在最初就说明白,而不是变来 ...

哇,你也是一等奖,本来管理员也建议改判的,不知怎么就删了。确实可惜
扬帆起航123 来自 广东省 发表于 2017-12-21 21:45
hawklch 发表于 2017-12-21 21:41
筛选等级比较高的、影响力比较大的坛友作为宣传的手段可以理解。但是你们应该在最初就说明白,而不是变来 ...

结果已经公布,他们是不会改的了,只能接受,唉,不知道说什么好。
hawklch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发表于 2017-12-21 21:41
本帖最后由 hawklch 于 2017-12-21 21:42 编辑
头领科技 发表于 2017-12-21 19:19
@扬帆起航123 @aassdd   @hawklch

筛选等级比较高的、影响力比较大的坛友作为宣传的手段可以理解。但是你们应该在最初就说明白,而不是变来变去。对不起我这人就是比较直!

18号当天,你们还私信我提供手写ID和器材;
结果等了19号和20号两天,到了21号突然说一批人是同一IP下有大量ID,我莫名其妙地成了其中一员,被误认为是马甲,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把我踢掉来得痛快。


换位思考一下,从满心欢喜(当时还不知道是一等奖)到满腔愤懑,这么大的转折换你也不好受!


aassdd 来自 福建省福州市 发表于 2017-12-21 21:40
hawklch 发表于 2017-12-21 18:18
看您注册时间也是老坛友了,请一起呼吁一下,拿不到奖品可以忍,被冤枉为马甲绝不能忍!

管理员已站出证明清白,与奖品擦肩而过也是运气不足,重在参与。
hawklch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发表于 2017-12-21 21:27
shalse 发表于 2017-12-21 20:09
我ok的。 只要公开、透明就好。

我回贴只是写希望把r2r产品当做奖品,有所欠考虑。

感谢您,对于一个素不相识的坛友给予的支持,让我在寒冷的冬夜里感到一丝温暖。

我觉得吧,所有商家都会在活动说明的最后加上一条“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新商家也好老商家也罢,概莫如是。其中的内涵大家都懂的。





shalse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发表于 2017-12-21 20:09
头领科技 发表于 2017-12-21 18:58
您好,实在不好意思,因为活动规则中有:
【参与方式:跟帖预测、讨论HIFIMAN即将发布的新品(例:1、 ...

我ok的。 只要公开、透明就好。

我回贴只是写希望把r2r产品当做奖品,有所欠考虑。
还不如学2084楼等同志,把你们原文“r2r求科普”,复制20遍就好了。

不过没关系。我主要还是觉得对2079同志不太公正。
shanfeng80 来自 四川省雅安市 发表于 2017-12-21 19:23
看下有什么进步
头领科技 来自 天津市和平区 发表于 2017-12-21 19:19

@扬帆起航123 @aassdd   @hawklch


您好,非常抱歉在我们的评奖过程当中对您造成了一些困扰,首先在此和您致歉。
造成问题的的原因是我们在评选监督的过程中时间及审核压力比较大,最终在文案输出这个环节中出现了一些失误,再次向您致歉。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最终评选奖项时,参考因素不仅仅是重复IP这一单一因素,其中回复是否合格,是否有被举报两个因素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综上,很遗憾您最终未入选获奖名单。
同时,我们也非常感谢您的热情参与,会在发奖阶段准备一份小礼物送上,希望您继续支持HIFIMAN。
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头领科技 来自 天津市和平区 发表于 2017-12-21 18:58
shalse 发表于 2017-12-21 18:32
按规则说应该是2079楼hawklch同志中奖,本来就是轮不到我2080的。
    不过,剥夺了这位同志的权利, ...


您好,实在不好意思,因为活动规则中有:
【参与方式:跟帖预测、讨论HIFIMAN即将发布的新品(例:1、我看HIFIMAN这次要发布台式数播。2、HIFIMAN会发布新耳机和播放器。3、R2R是什么,求科普?)】
这个要求,您的在本帖的抽奖回帖内容基本都和参与方式不太一样,所以奖项没有办法颁发给您~请您谅解~




hawklch 来自 江苏省 发表于 2017-12-21 18:42
@头领科技 到现在也没人正面出来解释一下,反而是偷偷摸摸把原先的说辞给删了,这就是男人家的魄力?玩不起就不要玩抽奖的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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