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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谷津QV试听后不归还器材的恶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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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7-12-26 09: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
想知道后续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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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017-12-26 13: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如果不是因为急事耽误了,联系不上就是没有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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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017-12-26 13: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福建省福州市
52楼言之有理,这情况,只能算侵占,侵占是自诉案件,要到法院起诉。
反正有法律顾问嘛,走诉讼程序就是!!!
建议以后试听押金按原价来,就算被黑也不亏,基本也没人会那么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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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017-12-26 13: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给商家一个建议,以后还是全额押金吧,就算专业蹭听党也能对器材有个爱护,超过时间通知两次自动视押金变成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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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发表于 2017-12-26 13: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青岛市
围观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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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发表于 2017-12-26 14: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cyndi 发表于 2017-12-23 18:45
又是东北地区的,我也参加过几次试听,其中有个下家也是东北的,过程有点不愉快,主要是处事风格太不地道、 ...

这人确实有问题,但是开地图炮是不对的~~全世界哪个区域没有渣人,恰巧是被你遇到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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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017-12-26 15: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信息详细,直接报警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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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发表于 2017-12-26 17: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kooog 发表于 2017-12-24 01:32
这是典型的侵占,不用报警,假如报警了没受案也不要埋怨警察,因为侵占是要去法院自诉的。
楼上几位说报警 ...

自诉刑事立案审查也严格,还有数额限制,不过这么大动静的试听,应该能保留很多证据,确实不归还除了民事诉讼也可以走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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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017-12-26 21: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宝山区
有地址的吧,直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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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17-12-26 23: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省新乡市
留个名,期待后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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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7-12-27 11: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辽宁省朝阳市
怎么试听啊  我副押金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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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017-12-27 13: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败坏当地人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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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17-12-27 16: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这人我认识,现在在火葬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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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17-12-27 16: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云南省丽江市
润鑫视听影音 发表于 2017-12-25 16:36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回复,押金的话是有收取的 ,此事我会追查到底!

大家都在问你收取了多少押金,坚决不说!既然你已收取了押金,人家不退意味着押金归你了。你还要追查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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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17-12-27 16: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luisqoo 发表于 2017-12-27 16:24
大家都在问你收取了多少押金,坚决不说!既然你已收取了押金,人家不退意味着押金归你了。你还要追查啥呢 ...

他們沒有收全額押金,機器應該是1.4萬,但他們只收了8千。好像是這樣的,本來是店家給燒友的福利,被這人渣弄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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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17-12-27 17: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感觉公司对押金都不理解,就开展了活动,不过就冲1.4w的标价,8888也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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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17-12-27 17: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我觉得不一定不还了,一是有押金,二是真要留下也不用这样啊,编个理由就行了,比如什么从家和单位搬来搬去的过程中忘记带上车,然后就丢失了。
这种跟损坏一样,就是赔押金了呗,跟现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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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17-12-28 08: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南宁市
林子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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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17-12-28 0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wtf???真是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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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17-12-28 10: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世风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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