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告:关于谷津QV试听后不归还器材的恶劣事件

[复制链接]
121
发表于 2017-12-28 18:5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云南省丽江市
gungnir21 发表于 2017-12-27 16:42
他們沒有收全額押金,機器應該是1.4萬,但他們只收了8千。好像是這樣的,本來是店家給燒友的福利,被這人 ...

福利只是免费试听而已。说实话,卖家对于押金的收取多少,也是心里敞亮着的。当然,这个行为,的确算是钻空子了。至于是否违法?违约了,赔偿了违约金,在之前双方的协商里面是否有别的内容,就不得而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发表于 2017-12-30 20: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可以试听谷津c13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3
发表于 2017-12-31 05: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福建省泉州市
严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发表于 2017-12-31 11:1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5
发表于 2018-1-9 16: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省唐山市
都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类花子根?不拍开机电亡啊,LOW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6
发表于 2018-1-9 18: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是不是出了事故,感觉为了几台机器没必要这样,一不是生活必需品,二不是奇珍异宝,除非是累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7
发表于 2018-1-10 14: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省青岛市
再次说明hifi是没有什么门槛的,素质再低的人也能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8
发表于 2018-1-10 15: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
说句不好听的,这事怪你们自己,押金不收够,是做生意的人吗?别人卖个二手都提心掉胆纠纷不断,我借钱给同事人也不见了,报纸上教育我们马路上不能扶老奶奶。
被骗了还在保护别人的隐私,这种垃圾应该登报宣传广而告之,国内就是缺乏信用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9
发表于 2018-1-12 08: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宁夏银川市

其实金额真不算大,警察想查肯定不难,毕竟有淘宝绑定、快递单等线索。。就怕这样的小额案件被敷衍了事。。
最后鄙视一下害群之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0
发表于 2018-1-12 09: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人品太差
支持追究法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1
发表于 2018-1-12 12: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8888,你想累死警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2
发表于 2018-1-22 19: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北省咸宁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3
发表于 2018-1-31 14:1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
感觉还是全额押金最安全,喜欢就可以直接留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4
发表于 2018-4-11 14: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徐汇区
谷津新品QZ搞试听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5
发表于 2018-4-11 15: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湖南省湘潭市
支持法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6
发表于 2018-4-11 15: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说句可能招人骂的话(不过我不care,因为全来自本人几十年的生活经验和理性的判断总结):跟东北人打交道,请打起120分的精神。该地区小农意识浓厚,目光短浅,爱耍心思,爱占便宜,崇尚一切不讲规则的解决问题方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7
发表于 2018-4-11 15: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8
发表于 2018-4-11 16: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安徽省合肥市
建议以后试听,提供芝麻信用备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9
发表于 2018-4-11 20: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报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0
发表于 2018-4-11 20: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贵州省遵义市
我就从来不和芝麻低于700的人打交道。说话不客气,没素养的,不交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4-4-24 18:56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