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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下我在淘宝买ibasso DC02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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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6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我就想说一个事情,既然商家你说,买家拆包了退货是让以后的买家用二手,要将心比心。
那你图里说的这个是什么意思?这不是双标吗?不坑到自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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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6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我觉得这个事情,可能双方是这么想的。

一开始大家都知道什么叫“七天无理由退货”,拆了,试用了,也能退,产生了大量的不良问题。所以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店,根本就不写退货保证这条,因为非质量问题不退不换。
后来又出了一个“八天退货”,这个也有之前的老哥说了,这是为了那些到手没拆就后悔的人准备的,跟上边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虽然都叫退货,但是有着本质区别。
在这件事情之前,我反正没了解过什么叫“八天退货”。买家可能一看有退货条例,就自动认为是之前的“七天无理由”了。我觉得淘宝还是很人性的,如果新政策叫“七天退货”那就更迷惑人了。
所以,这是制度完善和更替中必然会出现的矛盾,希望大家火气别那么大,好好沟通,不要一开始就以恶意揣测别人,我也相信店家不会故意坑人,买家也不会为二百块的东西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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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6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诺兰的哔哩哔哩 发表于 2019-11-16 20:42
呵呵,200块钱还要求这么高,是小白就别追求这么多,胆机音染了解一下,绝对很有味道

能不能就事论事,别拿小号。你跟客服熟能证明什么?买那么多东西,问问大家见过几次这个八天退货。要不是七天无理由,要不干脆就不写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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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6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这事情,很可能错的是这个制度,是马云,但是真正受到损失的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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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我就强调一点,这种自己不能退拆包的,就让顾客找能退的商店买,再退自己家拆包商品的做法,着实缺德,应该被商家联合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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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9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天津市
诺兰的哔哩哔哩 发表于 2019-11-18 20:00
一个诺基亚平头耳塞就非常满足的人,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话,请出门左转继续听你的诺基亚耳塞吧。

神奇的资格论,那你一个用th900的就有资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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