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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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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交出,拒不认错】KBEAR魁宝-信仰耳机涉嫌盗窃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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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021-1-29 09: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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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021-1-29 10: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新疆
allenwong 发表于 2021-1-26 14:14
差不多得了,还要什么道歉信?你们这个试听活动并没有提前说明私自占有将要负的法律责任。有人动了歪脑筋很 ...

被捉脏后立即出现悔意的可以依照你的办法,但这孩子明显在打太极,这就不是偶发事件了,属于道德品质问题,理应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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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021-1-29 10: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市
都别废话了,赶紧报警,并通报处理结果。都在这嚼舌根子干啥。然后封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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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发表于 2021-1-29 10: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年纪小,不学好,教教他怎么做个人吧。这次诈骗没啥事,下次没准就砂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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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021-1-29 12: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梅州市
把子弹撞飞 发表于 2021-1-26 17:36
这点涉案金额警察才不会管,小屁孩经验不足被吓住了

看来你经验很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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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2021-1-29 15:3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绍兴市
furudeikarei 发表于 2021-1-28 13:58
真理中客

希望你遇到类似的事情不管金额 不管受害者是谁也能保持相同的态度。。。

回复一下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骗取和侵占公私财物在法理上是有一个明确的鉴定标准的。
这件事情应该可以定性,但在处理上,我还是坚持厂商可以考虑整体事件的影响和损失来定夺此事的处理。而且在开贴说明里,厂商还特意抹去了孩子具体信息,应该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我的意见是综合考虑孩子的主观恶性和具体主体和客体来分析。包括实施主体的受教育程度,年龄,籍贯,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等等。。。

哪怕在量刑上,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会在14-16周岁减少基准刑的30%-60%。。而16-18周岁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来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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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2021-1-29 15: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绍兴市
badronnie 发表于 2021-1-28 15:30
你跟30楼是一票货色的吧?

回复一下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骗取和侵占公私财物在法理上是有一个明确的鉴定标准的。
这件事情应该可以定性,但在处理上,我还是坚持厂商可以考虑整体事件的影响和损失来定夺此事的处理。而且在开贴说明里,厂商还特意抹去了孩子具体信息,应该也考虑到了这一点。。。
我的意见是综合考虑孩子的主观恶性和具体主体和客体来分析。包括实施主体的受教育程度,年龄,籍贯,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等等。。。

哪怕在量刑上,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会在14-16周岁减少基准刑的30%-60%。。而16-18周岁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来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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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2021-1-29 15: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ls说得很好
还是要结合年龄的
这和“他们告不了我”不可同日而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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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2021-1-29 16: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该教育就教育吧  犯不着心软 真**丢四川人脸  老子还在绵阳读的大学 对那个城市好感度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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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2021-1-29 17: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山水意 发表于 2021-1-29 15:40
回复一下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骗取和侵占公私财物在法理上是有一个明确的鉴定标准的。
这 ...

第一,未成年人适当减刑不代表可以不受刑罚。第二,这小孩就读的学校是中等职业学校还是高等职业学校,如果是高等学校年龄可能已经超过18周岁,可以按成年人量刑。
第三,我们要保护未成年人,教育和预防其犯罪,而不是袒护和盲目包容未成人所犯下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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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21-1-29 18: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省常州市
盗窃犯罪既遂后退赃的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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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2021-1-29 21: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allenwong 发表于 2021-1-26 14:14
差不多得了,还要什么道歉信?你们这个试听活动并没有提前说明私自占有将要负的法律责任。有人动了歪脑筋很 ...

你现在是大家坛的名人了,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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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发表于 2021-1-29 21: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西省南昌市
应该报警,让法律制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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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2021-1-30 05: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省杭州市
badronnie 发表于 2021-1-29 17:42
第一,未成年人适当减刑不代表可以不受刑罚。第二,这小孩就读的学校是中等职业学校还是高等职业学校,如 ...

这点小事其实够不上犯罪。
嗯。您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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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2021-1-30 13: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移动
lighthouse 发表于 2021-1-28 19:15
商家的耳机名为“信仰”,若过于严酷无情,怕是离信仰二字有点远了吧。以仁义为核心,渡己渡人,才够得上称 ...

什么啥b都冒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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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2021-1-30 14: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cavenx 发表于 2021-1-26 11:06
他觉得转了钱就没事了吗?应该联系学校曝光他。

猪总还真是积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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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发表于 2021-1-30 1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这个事确实报警没有太大作用,因为涉案金额不大,多半还是要走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为主。
其实建议商家还是优先考虑直接把事情向这孩子所在的学校通报,交给学校来协调处理比较好。上不上档案还是次要,关键是这事得切实教育一下,让这孩子明白什么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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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发表于 2021-1-30 1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poluozero 发表于 2021-1-30 14:37
猪总还真是积极啊

菠萝总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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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发表于 2021-1-30 1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市
本帖最后由 badronnie 于 2021-1-30 14:42 编辑
山水意 发表于 2021-1-30 05:17
这点小事其实够不上犯罪。
嗯。您说得对。

你是又一个以奇葩言论刷新大家三观的人, 诈骗不构成犯罪? 而且这是小事? 别秀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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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2021-1-30 16: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辽宁省沈阳市
中职学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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