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jh

耳机发烧七宗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5-3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

没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3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
罪过罪过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6-1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音乐能带给我们更多快乐,欣赏音乐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喜欢就好,合耳就好!!! [s:2] [s: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1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第七罪没几个人能懂的!!!!!!!!!!!!!!!!!!!
懂了的都不会去烧耳机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4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老贴了,不过说的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要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7-6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又看了一次,感觉自己还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南省郑州市
引用第7楼股龙王于2004-05-21 00:00发表的 :
勾党结社 罪8
浪费金钱 罪9
消耗时间 罪10
玩物丧志 罪11
迷上买碟 罪12
.......
都是强帖。不过说的太对了。顶起来,让大家学习学习,坛子里有很多人都是整天折腾,不过有好处,那就是没钱的可以买到便宜的人家折腾下来的好东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8-27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楼主大人,我没有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2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说的有道理,完全赞同!!!

--------------------------------------------------------
电话耳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2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恩,全部说到点子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8 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
这东西一分钱一分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9-28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南省长沙市
本来就是奢侈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引用第7楼股龙王于2004-05-21 00:00发表的 :
勾党结社 罪8
浪费金钱 罪9
消耗时间 罪10
玩物丧志 罪11
迷上买碟 罪12
.......
还有本末倒置
这些罪。。。。。。。。。[s: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好贴,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13 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我想犯第20罪:直奔大奥…… [s:2] [s:2] [s: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12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武汉科技大学南校区
趁现在没有中毒 一定好好学习下..... 我就一个M1 和MX500应该没有中毒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1-24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上海市
有人把耳机买回家,各种试音碟试一遍,听听试音碟中火车轰鸣声、玻璃破碎声。分析耳机头头是道,耳机优缺点清清楚楚,对耳机的缺点更是耿耿入怀,老是琢磨着换耳机、升级。耳机不仅是用来听音的,更是用来听乐的。如果仅是听音最高级的耳机听出的玻璃破碎声,也不如你现场摔一个瓶子来的真实。有了乐你才会乐,烦恼都是自找的,忘记耳机的缺点投入到音乐中,音乐能带给我们更多快乐,欣赏音乐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2-9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西省南昌市
[s:28] [s:28] [s: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粤icp备09046054号|耳机网-耳机大家坛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598号 耳机大家坛、www.erji.net、网站LOGO图形均为注册商标

GMT+8, 2024-3-28 18:0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