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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涅盘连载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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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8-30 0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学校(上)
      
     文/郝舫      
      
    一个小孩,一个小孩,躲在角落里偷窥,身子在帐幕之后,在一种神秘气氛的围囊之中,所有的窃笑、所有的真诚、所有的质朴都带着灿烂的爱;比鸟儿还甜蜜,光洁而纯真的眼、玫瑰花般的唇和疯兮兮的傻乐绽放,所有的扭动和颤抖都带着幻想和领悟,还有夺目欲出的眼泪。不知道幽暗的鸟会不会带着幻灭的眼飞近,但不是现在······
                ---杰克·凯鲁阿克(Jack Kerouac) 《镇与城》
              (The Town and the City)

    Los ticka toe rest
    Might likea sender doe ree
    Your make a doll a ray day
    Sender bright like a penelty
              ---Melvins "Hooch"

大学:“天啊,要是有能有场演出,那就太牛了。”
    如果要在柯特的一生中找出一个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的命运的地方,那必定是奥林匹亚(Olympia)。这儿是他终生的精神根据地。
    奥林匹亚距阿伯丁不过50公里,但对柯特而言,两地的区别如同天堂与地狱。这个华盛顿的洲府所在地也是常青洲大学的母域,他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城,但却是美国西北部充满了艺术气息的精神自由的圣地,一个不羁的艺术家和固执的畸零之士汇集的中心,它也是地下音乐勃兴的温床。正是这座小城中的KAOS电台,OP杂志,(亦即如今有名的《选择》(Option)、K唱片公司,构成了后来如火如荼的地下音乐发展的坚实基础。
    柯特第一次真正的现场演出便是在奥林匹亚的GESCCO礼堂,那天是由戴尔·克罗弗任鼓手,巴斯·奥斯本弹贝斯,柯特则弹着吉他把自己的诗来了一通狂喊。他实在太过紧张,而且还喝了个半醉,台下本来就稀少的观众反响自然不大。但在观众中的地下文化圈中人士迪伦·卡尔森(Dylan Carlson)和斯利姆·穆恩(Slilm Moon)显然看出了柯特身上与众不同的一面,迪伦在演出之后走到柯特身边说,这是他见过的最精彩的演出之一。从此以后,这两人开始交往并成为终身的朋友。
    迪伦·卡尔森当时在奥林匹亚城中的几个乐队里当吉他手,而当时在这个小城中有自己自成一派的乐队,同80年代风行的硬摇滚相反,它是一种极其纯朴自然而带点学院味的音乐,其中最有名的便是加尔文·約翰森(Calvin Johnson)领军的“偶发新闻”(Best Happening)。加尔文在奥林匹亚有一大批追随者,这些人被柯特借用宗教术语戏称为“加尔文主义者”,他们不仅从加尔文的音乐中获得享受和灵感,连穿着打扮和言行举止都仿效他,以尽量让自己显得像个天真的孩子。他们的生活十分浪漫,大家的乐队不分彼此,成员可以相互替换;他们也有自己的咖啡店,自己的唱片店,甚至把KAOS变成了自己的电台;最为重要的是,他们有自己的唱片公司,这家微型唱片公司不仅出版自己的唱片,也出版一些志同道合的外国乐队如“凡士林”(the Vaselines),“面巾纸”(Kleenex)等乐队的作品。
    柯特倒不是个“加尔文主义者”,因为他留着长头发,偶尔也“飞”一把,这些都是他们不允许的。但他发自内心地喜欢他们纯净的音乐,他越来越频繁地前往奥林匹亚,因为那些音乐“打开了另一扇我从未听过的音乐之门。“柯特回忆说:“它让我意识到,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回想到我的童年了。我一直想把童年忘了,我已经忘了。它让我又想起了我的童年和永逝的往昔。那真是让人回想纯真的好音乐。”为了提醒自己保持童心,柯特在自己的左臂上刺了一个K唱片公司的标记——一只造型简单的盾牌之中,一个“K”字母喷薄欲出。同“加尔文主义者”的相处在柯特的灵魂中打上了印记,他们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柯特的创作和艺术概念。
    那支后来以“涅磐" (Nirvana)乐队的第一场现场演出本来也是要在奥林匹亚进行的。那是在1987年的冬天,奎斯回到阿伯丁,他们开始了排练,在他们认识的阿伯丁人中,现在只有一个叫阿伦·伯克哈德(Aaron Burckhard)的人自己有套鼓,而且他偶而也在“讨厌鬼”排练时到场,所以柯特和奎斯让他加入了操练。由于奎斯父母已离婚,他母亲搬上二楼,所以排练只得在柯特租住小屋中进行。
    这是柯特新一轮音乐实践的开始,他那时总是用英国腔来唱歌,因为他发现美国朋克之所以显得不够朋克,就是因为没有操英国腔。他们一开始多以练习“臭大粪”小样中的作品为主,然后很快开始创作新歌,两三个月以后,他们已经熟了十几首新歌。当时奎斯走火入魔,发狂地喜欢念珠、熏香以及60年代的迷幻摇滚,他成天挂在嘴边的是“极度忧郁”乐队(Shocking blue,一支德国乐队,70年代初曾以一曲《维纳斯》闻名)。柯特本来不喜欢这支乐队,但是为了迁就奎斯这个“彻头彻尾的嬉皮士”,他同意翻唱该乐队的一首仿迷幻作品《情话》(Love Buzz),但他把这首歌唱的面目全非,而且因为他懒得背歌词,他老是只重复唱头一段歌词就完事(包括后来收进专辑的版本也是如此)。
    但他们同阿伦之间的音乐偏好冲突就难以调和了。柯特的音乐一开始便充满了朋克和地下音乐的色彩,而阿伦喜欢的是主流的重金属音乐,尽管柯特的朋克热情同朋克式打扮、发型之类毫无关系,而只是对朋克观念和音乐的迷恋,阿伦仍然对被他称为“朋克狗屎”的一切嗤之以鼻,所以他根本无法领会柯特的音乐,他对柯特从汲取灵感的那些自成一统、充满不和谐音的“傻帽冲浪手”(Butthole Surfers)、“即兴聚会”(Scratch Acid)和早期的“四人帮 (Cang of four)等乐队一无所知。
    更让柯特和奎斯头疼的是,阿伦经常不参加排练,尤其是在月初更是看不见他的人影。因为他那离婚的妈妈同大多数失业在家领取救济金的阿伯丁人一样,每当月初领到救济金时便会出门一醉方休。与此同时,奎斯那开商店的妈妈也瞧不起柯特,视他为下三烂,并要奎斯别跟柯特一起混日子。她还把他们这帮人称做“残兵败将”,奎斯也去过几次柯特家,他的头总是碰到门梁上,温蒂的唠唠叨叨总让他恨不能立即地遁。
    但不管条件如何,柯特下定决心勇往直前,奎斯也渐入佳境,即使阿伦不来,他们两人也死磕不已,柯特后来说:“我们俩真的疯了,我们都极认真地排练。我们必须有场演出,天啊,要是能有场演出,那就太牛了。”
    终于,他们盼来了一场演出,一场将在奥林匹亚一次聚会上的首场演出。三个人踌躇满志、手足难安地带着他们简陋的设备风尘仆仆赶到奥林匹亚,却发现那场聚会已经被警察查封,于是他们只好垂头丧气的打道回府。
    但他们毕竟还是等来了真正的首场演出,这次是在一个比阿伯丁还要封闭的小城雷蒙德唱“堂会”,为了一个金属乐队作室内聚会的暖场演出。当时乐队已经把《泽普林飞机》(Aero Zeppelin)、《爆炸头女王》(Hairspray Queen)、《厌食者》(Anorexorcist)、《黄蜡》(Beeswax)等自创作品;练的烂熟于胸,但这场演出给观众的印象深刻的似乎不时这些作品,而是乐队的玩闹。在演出过程中,奎斯突然从窗户跳了出去,然后又从大门跑了进来,身上假血淋漓飞溅,,当天的观众全是些中产嬉皮,见此场面纷纷跑进厨房躲避。在中间的独奏段落时,柯特还跳上桌子,而谢丽等人故意为了刺激在场的有钱人,跑去抚摸柯特的大腿。结果可想而知,参加聚会的淑女们尽皆要求男士出手,将这帮下等人揍将出去。结果柯特等人虽然没有挨揍,却只能灰溜溜地退场。而观众们更为不满的是,这支,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竟然全唱自己的歌,一点也不唱那些流行金曲。当一个胆子颇大的观众为此质问乐队时,柯特等人全用怜悯的目光打量着他,他却一脸茫然。
    随后他们迎来了正式场地的头场演出,这次在柯特曾经上过台的奥林匹亚的GESCCO礼堂。那天的观众只有10个人,但当乐队开始演出后,他们全都被煽的兴奋异常,后来竟然把礼堂墙上花花绿绿的墙纸扯下一大半,撕得满地都是。柯特从中看到了自己音乐的力量,或许他还从中看到了希望和未来。
    在这些演出中,这支乐队籍籍无名的甚至真的没有名字,当塔科马的公共大剧场邀请他们前去演出时,柯特随口报了个乐队名:“穷街”(skid Row,柯特显然比后来的“穷街”乐队要先拥有此名,这个名词的起源是西雅图)。在公共大剧场演出过的乐队很多,包括“讨厌鬼”和“玩闹大会”(Circle Jerks)这类朋克乐队。柯特的“穷街”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但那天还是来了一大堆人,柯特给了他们一个惊喜。在唱《情话》时,他穿着一双古怪的高帮鞋一跳三尺高,然后大劈叉落地,着实蔚为奇观。更重要的是,人们发现“穷街”还真有些好歌,而柯特的唱功也还的确有些劲头,从此以后,他们排练时也会有些拥趸旁观加油了。
    1987年4月,乐队在KZOS这个奥林匹亚的地下音乐电台做了现场演出,这场表演为人们留下了该乐队的第一盘小样,在这场演出中,柯特不仅演唱了《没劲》、《爆炸头女王》也演唱了《唠叨嘴弗洛依德》(Floyd and Berber)、《墨西哥式海鲜》(Mexican Seafood)等,他还破例唱了一曲歌词完整的《情话》,此外还有三首歌,柯特后来连名字也想不起来了。柯特当时的演唱极尽疯狂,全是声嘶力竭的类似死亡金属的嚎叫,同时他们后来的唱腔毫无共同之处。
自那以后,“穷街”乐队还取过很多各种各样的怪名,其中包括“喉蚝(Throat Oyster)、笔帽烟叶(Pen Cap Chew)、“玻璃板”(Windowpane)、“泰德·埃德·弗雷德”(Ted Ed Fred)等等。最终,他们选定了“涅磐”。
    “涅磐“本意是佛教用语,他可以说是佛学的终极追求和旨趣,它所意味的是无生、无造、无变动的终极存在,是一种解脱一切的寂灭。“涅磐”一切变化都不复存在,它也让一切我执和一切妄念烟消云散。它并非一般人所想象的极乐世界,而是无欲无情去智无趣的寂静之海。
    我们无法确切考证柯特等人想出此名的详尽动机,也许他们并不完全理解这一名称所包含的佛理禅机和东方秘密,但从“披头士”到戴维·伯恩(David Byrne,他曾将“涅磐”形容为“什么都没发生过的地方”),佛教术语曾经在西方摇滚乐界遍地开花。柯特,尤其是醉心于此的奎斯,不可避免地深受影响。也有人误以为“涅磐”是天堂,以为柯特是因为他表达了“飞”感而为乐队选择此名,柯特却断然否认,强调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我想找到一种非常优美、动听、可爱的乐队名字,也不是那种浅显、直露的名字,比如”愤怒的萨摩亚人“什么的。我想要个与众不同的东西。”但很久以后,柯特又曾说“涅磐”这个名字“太过深奥和严肃”。
    这的确是个与众不同、深奥而严肃的名字,它也的确配的上乐队以后的灿烂辉煌,然而,把它同柯特的一生相联,谁还会对其中隐含的冥冥天意无动于衷?
不管怎么说,柯特总算是拥有了践行自己音乐理想的航船,自从他下决心以音乐为生起,能够有一支乐队,能够在众人面前证明自己,就成了他梦寐以求的目标,至于成为明星,报刊上有名,电视上有影,早已经不再他的朋克式渴望之列,他最高的打算,是有一天成功到能够进行巡演。但是,“涅磐”似乎命中注定会成为他一生的精神爆发力和绚烂文采,敏锐才气的载体,他并没有成为一代人代言人的野心,但自“涅磐”诞生起,柯特和它便向世人展现一出时代的活剧,那是充满愤怒、忧伤、痛苦和挣扎的活剧,其中也不乏发自内心的快活与欣喜;它会让摇滚乐结束一个旧时代,开始一个新时代;它会让世人真正在涅磐般的灿烂中震惊,也在涅磐般的寂静中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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