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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涅盘连载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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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8-30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东省汕头市
第五章 风华正茂(上)
      
     文/郝舫      
      
   
巡进:“我们是穷困潦倒,可是天啊,我们头一回看到了全美国。”
    1989年6月9日,“涅磐”同“泰德”、“蜜浆”一起参加了在西雅图摩尔剧场举行的“傻乐89”(Lamfest'89)演出,这是个里程碑似的事件,因为地下乐队还从来没能占据过如此巨大的演出场所,他标志着“西雅图之声”开始真正浮出水面。
    随后,“涅磐”迎来了他们的第一次全美巡演,这是一次包括26场演出的“饥渴的朋克摇滚之旅”(奎斯语),首场演出于6月22日在旧金山举行。也正是从这一天开始,一辆白色的大道奇客车伴随他们三次走遍美国,每当它开锅时,他们就找个凉快地停下来,直到日落。
    他们在巡演中请不起经纪人,于是就自己决定哪儿该停,几时该走。对一个刚起步的乐队而言,巡演是艰辛甚至残酷的。他们经常得在露天或是车里过夜,遇到些好心的歌迷时,总算还能有张地铺。他们印象最深的一次露营是在德克萨斯州,他们逗留在停车场实际上是一片沼泽,路边竖着一块“小心鳄鱼”的警告牌,于是他们翻出了一支棒球棍,又找了些木块堆在客车后面,提防鳄鱼的袭击。可后来他们饿得要命,想弄点罐头汤喝,就在棒球棍和木块上浇上汽油,把她们全用来煮了汤。
    他们在苦中作乐的高昂情绪里在美国穿梭,在从没去过的地方为从未谋面的人们演唱。他们的观众全都自社会的最底层的各地得到的地下音乐圈子,在抵挡的酒吧中真心地为他们的音乐喝彩。 乐队得到的最好款待也就是几杯免费啤酒,而演出报酬则从未突破过每晚100元的大关。绝大多数的时候这点薄酬正好够他们吃饱肚子并加够到下一站的汽油。如果当晚的听众太少,那就连最基本的赚头都难以保证。因此,即使在7月的新墨西哥州和德克萨斯州的袭人热浪中,他们也不敢打开客车上的空调,因为那样太费油。
    在刚开始巡演时,奎斯还假模假式地管管帐,到后来便无帐可管了,因为一旦手头有点活钱,他们便会走进唱片店,你挑三张我挑五张;到巡演快结束那段,他们干脆一等人散便坐地分钱,你三块我三块,不亦乐乎。
    柯特在路上还自有一套找乐方式,在芝加哥时,他在旧货市场买了一大包十字架,客车上路时,也会摇下车窗,把十字架扔向他选中的人,然后极快地拍下那人的表情。
    因此,尽管巡演充满困难艰辛,柯特依然心满意足,“我们是个乐队,还挣到了足够的钱来活下去。这令人敬畏,非常了不起。”
    也许更令人兴奋的是他们正在慢慢赢得听众,当大学电台开始播放《漂白粉》里的《关于一个女孩》、《学校》和《爆炸》时,他们演出的听众开始增加了;而当他们从中西部往东走时,就已经感受到小有名气的滋味了。尤为重要的是,他们也常通过现场而让听众赞赏,常常有人会在演出结束后走到台前来说:“噢,你们哥几个可真酷。”
    正是在这次巡演中,柯特和奎斯养成了在舞台上狂砸一气的习惯。柯特砸碎第一把吉它是在1988年10月30日,地点是常青州大学的一场小型演出中。原因很简单,他们觉得还没过瘾:“我们不想下台一走了之。”奎斯说。而在巡演过程中,这种只有乱砸一气才能过瘾的感觉越来越严重。在匹兹堡的“音速庙堂”演出时,由于气氛实在火爆,柯特竟然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把吉它砸了个粉碎。渐渐地,如果柯特和乐队觉得一场演出太糟,他们就会乱砸一气;如果演得很棒,他们也有理由照砸不误。由于刚好够格的演出不多,所以他们的家当越来越少,只好经常到巡演地点的当铺里去买些最便宜的吉它、贝司。有时候,歌迷也投其所好,捐出一把吉它给他们过过瘾。
    在巡演中,这种狂扔乱砸并没给乐队带来太多困扰,甚至奎斯的天天酩酊大醉也并不构成多大问题,因为阿伯丁满街都是醉鬼,柯特等人早已见惯不惊。真正让柯特和奎斯闹心的是贾森。
    自从贾森入队以来,“涅磐”的形象和声音都更加主流摇滚化了,柯特和奎斯都持有此一想法。贾森在舞台上的风格显然十分商业味,他搔首弄姿、猛甩头发,摆出一付典型的趾高气扬的摇滚明星的派头。柯特常常难以容忍,“他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他忸怩作态得让我难以置信。真叫人难为情。他那样太过做作,太过性感。那也该拙劣了。”
    贾森在巡演途中就已经不太同柯特、奎斯等人说话,当乐队到达纽约时,他们之间的差异似乎达到了顶点,在纽约期间的一件小事说明了一切:当柯特他们去看“音速青年”(Sonic Youth)、“蜜浆”、“笑面歹人”(Laughing Hyenas)的演出时,贾森却独自去看速度金属乐队“鸡鸡”(Prong)的演出去了。奎斯曾一针见血地说,“他想让我们更摇滚点儿,我们却想更朋克点儿。”柯特认为贾森显然没明白《漂白粉》里的金属特点是一种妥协的色彩而并不是一种新方向的昭示。所以贾森更愿意演奏沉重狂暴的《剪纸》、《筛选》而不喜欢那些旋律性太强的柯特作品。贾森毫不隐瞒自己更喜欢金属摇滚,而且认为柯特的作品已经霸气逼人,他同“任何一个贝司手和鼓手配合演唱他的歌,效果都不会有太大不同。”
    正式由于在音乐精神上的巨大差异而并非性格、为人的不同,使纽约的那场演出成了贾森在“涅磐”中的最后一幕。他们取消了余下的演出安排,驱车回华盛顿州。在50个小时的路程中,除了加油、吃饭、洗澡便马不停蹄,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提及贾森已经不在“涅磐”之列。柯特和奎斯不忍心,而贾森认为自己是主动退出。他随后在“声音公园”当过一段吉它手,后来又到了“心灵放克”(Mindfunk)乐队。他几年后曾说,从艺术上讲,他退出“涅磐”是对的;从经济上讲,则是错了。他能有这种气派,倒真不失为一条好汉。
    “涅磐”从未归还录制《漂白粉》时由贾森垫付的那600多美元,柯特不失幽默地说:“他吃了个哑巴亏。”
    回到华盛顿之后,柯特终于能有闲暇来重温他对“利德比利”的狂热了。“利德比利”是美国三、四十年代杰出的黑人民谣和布鲁斯大师,他的《石岛航线》(Rock Island Line)、《午夜特快》(Midnight Special)和《晚安,艾琳》(Good Night,Irene)都是传唱至今的不朽经典。柯特对“利德比利”的着迷乃是受他一直酷爱的“垮掉的一代”的另一位祖师爷威廉.巴勒斯一篇文章的影响,巴勒斯在文中说:“让现代摇滚见鬼去吧,如果你想听到真正的激情,听‘利德比利’吧。”当时,柯特的邻居和朋友斯利姆.穆恩手头正好有一张“利德比利”的唱片,柯特被它深深地打动,无法自已。从此之后,他四处搜寻“利德比利”的唱片,见一张买一张,绝不放过。他十分看重“利德比利”的意义,他说“利德比利”的音乐“是如此的质朴和真挚。那是我拥有的东西里真正具有神圣感的部分。‘利德比利’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之一。我完全被他迷住了。”
    柯特在屋子的一面墙上全部贴满“利德比利”的图片,并且没事便学唱他的歌曲,他又为自己打开了一扇窗口,一扇通往古老的布鲁斯和民谣以及被压迫阶层之声的窗口。柯特之所以喜欢上“利德比利”似乎不难理解,每个有心理创痛和郁闷不平心情的人都可能会特别喜欢布鲁斯这类音乐,而“利德比利”的音乐则可以说已经超越了一切音乐门类划分,却又完整地保留着同布鲁斯和民谣密不可分的精神实质,他那些优美的歌曲既有不屈的精神,又有动听的旋律,而且风格极其多样,内容则直逼人心,尽述人生的种种情感与体验。但他的作品中最杰出的优点或许是用一种明晰的形象来显现出一种透彻、神奇尤其是极富原创性的洞察力。而这正是柯特从中得到的最大收益。自然,我们必须看到,柯特是在一种真心的陶醉和享受中潜移默化地接受这一切的,以他的性格而言,他不会急切近利地去操练一种音乐,他总是在不知不觉中丰富他的音乐表现力,如今这种表现力已经因吸收了林林总总的营养而日益饱满,时时欲脱颖而出。
    柯特在1989年8月同“叫树”的马克.兰列根(Mark Lanegan)一起录制了“利德比利”的两首歌。本来,柯特是打算同马克一起给后者的个人单飞专辑写几首歌,但柯特似乎在创作上不太善于与外人合作,他总是担心会把留给“涅磐”的东西用掉了。所以他们干脆翻唱了两首“利德比利”的作品,由马克翻唱《昨夜你在何处安眠?》(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后来,柯特本人对这首歌的翻唱将会感动全世界),而柯特则唱了《真不害臊》(Ain't It A Shame)。本来,他们想把这两首歌作为一张单曲发表,但希望未能实现。柯特唱的这首被庞曼誉为“柯特最杰出的演唱之一”的《真不害臊》就此被埋没,从未发表。
    在这两首歌中,奎斯弹贝司,“叫树”的另一位成员马克.皮克瑞(Mark Pickerel)担任鼓手。他们组成了一支临时的布鲁斯乐队,柯特称之为“锂”(Lithium),庞曼甚至考虑过为他们出一张专辑,但后来这一计划同乐队一起流产了。柯特则说,总有一天,他还要再组一支布鲁斯乐队。而眼下,他们要继续完成的是因为贾森退出而中断的巡演。这一次,同他们一道上路并担任吉它手的变成了本.谢泼德(Ben Shepherd)。
    本.谢泼德曾同查德在别的乐队干过,柯特对他的印象不错,乐队的其他几个人也倾向于再找一个第二吉它手,但这个打算刚刚透露,“叫树”、“泰德”和“蜜浆”的成员都力劝他们保持三人建制。因为他们认为两把吉它会把声效搞得乱七八糟。于是在短暂的合作之后,本离开了“涅磐”,到“声音公园”去取代了贾森的位置。柯特曾为没让本留下而后悔,因为本尽管是个疯兮兮的人,但柯特更愿意同这样的人而不是装深沉的人打交道。
    在这次续行的巡演中,最让柯特和队友畏惧的并不是有没有合适的吉它手,而是柯特那越来越来势汹汹的胃痛。奎斯心有余悸地回忆道:“他的胃——天啊,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吐了,可他还是吐个不停。他的胃糟得一塌糊涂。我们把他架到医院,可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在接下来的欧洲巡演中,柯特也只能靠在大客车上拼命入睡来让自己躲开令人烦心的胃痛。这次欧洲巡演开始于1989年10月,是“涅磐”和“泰德”联手的首次国外巡演,他们在42天之内竟然作了36场演出。这回的巡演终于有了经纪人,可他总是让大客车直接开往演出地点,在乐队没吃没喝时就先开始调音走台,弄得柯特他们疲于奔命。
    但让他们可以告慰自己的是,他们在欧洲受到了出乎意外的欢迎。柯特知道英国的报刊曾经对他们有些报道,但他不知道,在整个欧洲他们已经有了一大批乐迷,他们的演出场场爆满,门外聚集着一堆又一堆渴望入场的观众。
    这是一次疯狂之旅,演出的头一天,奎斯就砸了自己的新贝司;在柏林墙倒塌的第二天,他们正好在柏林演出,柯特唱了6首歌并砸了自己的吉它。柯特一路上情绪高涨。他给崔茜寄了一大堆明信片,其中一张写满了“我爱你”。但这种情绪并没能持续太久,一路上太过紧张的行程、拥挤脏乱的巡演客车(柯特和奎斯还得抓紧时间在车上修理头天晚上砸坏而尚可一用的设备)、不堪下咽的饭菜、频频发作的胃痛和微不足道的报酬终于让柯特情绪日渐低落。在罗马时,又加上租用的音响设备实在差劲,柯特终于按捺不住地爆发了,他在演唱《飞掠而过》是,把吉它砸了个稀巴烂,然后走下台来,爬到了音箱堆上,准备从最高的那只音箱上往下跳,所有的人都劝他快点爬下来。当音箱摇摇晃晃快要倒塌时,柯特却爬到了楼座的边上,冲着底下的听众大叫大嚷,并且威胁着要用椅子砸他们,幸好边上的一个人把椅子拖走。他跌跌撞撞跑到后台,看到一个剧场的人正在同他们的巡演经纪人吵架,说柯特弄坏了一只麦克风。柯特冲上前去揪住二人,不由分说将他们摔翻在地,并对其一阵猛踢。随后,他说了声“这下他们可碎了”便扬长而去。当大家都围上来时,他宣布他退出巡演准备回家,然后拿出一块头巾盖在头上,号啕大哭起来。
    庞曼急忙带他出去透透气,一路上柯特一直不停叨叨“我想回家,我不想给这帮人演了,这帮人都是他妈的白痴,他们全是蠢货,他们想让我在台上像个驯兽一样演出。我看不起他们。我想同我的女朋友在一起,我不想玩音乐了,这不是我想要的。”庞曼努力安慰他,告诉他等下次来欧洲时,条件会大有改善的。据柯特回忆说,庞曼当时说“好吧,他已经退出‘涅磐’了。我们对你当个单飞的艺人还是兴趣不减。”
    于是,“涅磐”似乎暂告解散了,奎斯和查德也退出了乐队,但这一切只持续了一天,他们清醒了之后还是决定继续剩下的两周演出。第二天,他们坐上了去瑞士的火车,当柯特在车上睡觉时,他的鞋子、钱包、甚至护照都被小偷席卷一空,“我从没见过一个像此刻的柯特.科本一样极度悲伤的人”,庞曼回忆道。
此次巡演的最后一场是于12月3日在伦敦举行的,正是在这场演出中,奎斯拎着挂带把贝司在头上甩来甩去,结果带子突然断了,贝司砸在了别人头上。奎斯自己对这场演出的评价是“臭名招著,用1到10分来评,它的得分为0”。《乐人》的评价也没好到哪儿去。但帕维特却坚持那是“涅磐”的最佳演出之一,庞曼也说,“此刻乃是我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日子之一。”如今已经倒闭的音乐周刊《音响》的记者基思.卡梅伦(Keith Cameron)则写道:“当他们快唱完时,每个人都全神聆听并与之呼应。我冲到了台前,兴奋异常,这是我所见过的最让人惊奇的乐队。”
    在演出的尾声,柯特把他的吉它向奎斯扔去,奎斯像打棒球时击球那样用贝司迎着吉它击过去的,把吉它击得粉碎。卡梅伦就此写道:“乐手破坏自己的设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对他们而言,这似乎是结束演出的完美方式。你可能会疑惑柯特为什么非得把吉它向奎斯砸去,他们是怎么设想的,但你得到的印象是,他们并没有事先设计好。这就是一切如此完美的原因所在,你看得出来他们也是头一次学着这么干,他们也同大家一样在黑暗之中,但一切显得如此完美。”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媒介都把眼光集中在柯特和“涅磐”的艺术之上,许多传媒更愿意添油加醋的是柯特和乐队那穷乡僻壤的背景。其中一篇文章写道:“他们有点粗鲁,也有点让人生畏,在像阿伯丁这样边远的乡巴佬地方长大的人,还能怎么样呢?”
    柯特十分反感这类描写,因为在这类文章中,他总是被夸张为一个傻乎乎的乡巴佬,歪打正着地误撞进了大城市,又瞎猫碰着死耗子般遇上了个独立厂牌。“被说成是那类人让我深感屈辱,因为他们说的那种东西正是我一辈子全力抗争的。”
    也许正是这种屈辱勾起了柯特内心深藏的某种自卑,并把这种自卑变成了一种横扫一切的激愤,他对故意强调其穷乡背景的帕维特和庞曼也迁怒起来:“很清楚,他们觉得自己是有教养的中上层的白种朋克摇滚人,他们无所不知,而我不过是来自阿伯丁的傻子。”“他们发现了几个来自海边小城的乡下孩子,他们可以用来炫耀一番,至少可用来谋利。他们实在不想看到我们比他们想象的还要聪明,因为那会毁掉一切。”
    但一时的激愤之后,柯特依然对庞曼等人充满感激之情,这或许是因为他也了解,对他和乐队的乡下背景的故意强调,无非也是为了贯彻另一种音乐和文化理想。长期以来,从公司到公众,人们都已经习惯领受艺术和文化中心的观念,纽约、伦敦、洛杉矶等大都会成了创立和传播新的文化和艺术思潮的中心,其余地方只有听命跟从。而像“地下流行”这样的独立公司则成功地证明,生活在这些大中心之外的人也有话可说,有话会说;在那些边远的山区和破旧的街道上,同样也有天才在成长、在呐喊。
    不仅如此,那些大都会中的新文化创造者们,也不尽都是些目光短浅或自命不凡之辈,当“涅磐”在纽约的演出深深打动“音速青年”之后,该乐队的贝司手金.戈登(Kim Gordon)和吉它手瑟斯顿.摩尔(Thurston Moore)便成了“涅磐”的超级歌迷和狂热的鼓吹者;同时,朋克老前辈伊基.波普(Iggy Pop)也在观看了同一场演出后加入了他们的支持者的行列。
     这本是一场不成功的演出,但用这样的演出竟也唤起了摇滚“老革命”的无私赞许,柯特似乎看到了希望。在摇滚中,他们一直走着崎岖的山道,差一点便在歧路上恸哭而返;事实上,柯特已经恸哭,只是因为无路可退,只好挺身向前。毕竟,他已经在实现他在阿伯丁作一个一无所有的小朋克时的誓言,他有了乐队、有了专辑、有了巡演;他的恸哭不是因为理想未果,而是因为理想一旦实现,其滋味并不像想象中丰美,但一个理想主义者便是一名赌徒,他永远不会轻言服输;他也会怨天尤人,但他更多地会自我责备;他会低迷颓唐,更会放大希望,他知道前路更加艰难,但身后则更是一片黑暗,仅仅是为了逃脱那片黑暗,他也必须前行,因为前方最多依然还是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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