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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布迪厄在85年的《区分:判断力的社会批判》就讨论过听音乐带来优越感的议题,简单来说提出了文化资本(比如艺术品、学术艺术训练、艺术欣赏能力)的概念,然后从群体的角度上论证文化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转化为经济资本或社会地位。当时欧洲的主导社会阶层欣赏所谓高雅艺术(合法品味,与中产阶级品味或者大众品味相对,比如平均律vs蓝色多瑙河)。
不过现在欣赏音乐的社会地位门槛和获得成本极低,我觉从个体的角度来说,去试图欣赏或者喜欢合法品味的音乐(与古籍、文玩、艺术训练不同),并不代表有更多的文化资本,只是个体偏好而已。
大胆的想法:如果通过各种方式提高门槛和获得成本,比如“不用音响就不能听古典”,或者把高价设备当作不易获得的艺术品,然后通过互联网这个社交渠道,没准也能形成“合法品味”呢?
《区分》的引言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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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低级的、粗鄙的、庸俗的、腐化的、卑下的——一言以蔽之,自然的—快乐的否定,建构了文化的神圣空间(sphere),这一否定意味着确认某些人的优越性,这些人能够满足于永远将粗俗拒之门外的升华的、精致的、非功利的、无偿的、高贵的快感。这就是为什么艺术和文化消费总被预先安排好——且不论是否是有心和故意为之——要去实现让社会差异合法化的这种社会功能。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0389202/?_i=3388677KTFq7q2
https://www.mit.edu/~allanmc/bourdieu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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